各小班:
现将2015-2016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小班参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第五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内容进行本班综测工作。
1.请各小班于7月1日前完成综合评价和公示工作,并将评价结果(附件1《班评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必须有填报人、班主任的亲笔签名)于7月1日上午8:30-11:00或下午3:00-5:30报学院学生会办公室(3教117)备案。
2.请各小班班主任于7月10日前登录教务系统完成成绩上传工作,届时系统将进行锁定。
3.民主评议请班主任和班委务必通知到小班每位同学,并要求其提前做好个人总结和根据附件2《学生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参考分值表》做好自评,原则上在班级全体成员都参加的情况下进行评价,各班请在本班民主评议会召开前2天,将会议时间、地点报3413584880@qq.com,学院将安排人员进行检查。
4.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由班主任主持召开班务会,在学生个人学年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全班学生参与民主评议,并按百分制无记名评分,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分。
5.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班主任根据对全班学生了解的情况,按百分制提出每个学生拟定得分,小班评定100分者不得超过小班人数的10%。
6.下学期将转入新学院或新专业学习的同学均在现在班级参评。
7.此次“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和“班主任综合评价”只是综测工作的一部分,占总测评的15%,请班主任和各小班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测评。
附件1:《班评成绩汇总表》.xls
附件2:《学生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参考分值表》.doc
bifa党委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