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安排的通知

2011年03月24日 00:00 贾开心 点击:[]

各校区团委、各学院团总支:

根据校团字[2010]8号文件安排,四川农业大学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将于2011年4月举行,现将决赛(终审)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作品申报与初审(3月29日—3月31日):

作者进行参赛申报,学院初审竞赛作品,各学院按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推选1-3件作品、1000人以上推选1-5件作品参加校级复赛(有博士学科点学院可酌情增加推选1-2件作品)。作品申报提交文字材料一式5份、电子材料一套(交送至第三办公楼一楼团委学生委员会办公室)。都江堰校区、成都校区作品分别送至两校区团委。

(二)作品复审(4月1日—4月14日):

1.聘任成立复审评审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对竞赛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并对申报作品进行分类、录入、归档、建库,确定单件作品主审人员。(4月1日-4月2日)

2.复审评审人员审阅竞赛作品《申报书》并作出相应鉴定。(4月3 日-4月10日)

3.组委会办公室统计复审结果,确定进入终审决赛作品名单(按不超过各类作品总数的75%进入终审)。(4月11日)

成都校区、都江堰校区作品复审工作,由两校区团委组织进行。

(三)作品终审(4月12日—4月25日):

1.聘任成立终审评审委员会。

2.终审评委评审作品。(4月12日—4月18日)

3.展评。通过复审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全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参加展览(入围决赛的展览作品及展板的规格要求另行通知),并接受评委质询,其中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各作品作者接受评委或观众现场质询。(4月21日)

4.答辩。各终审参赛作品作者分组参加终审答辩(每件作品一人参加答辩,制作PPT,陈述3分钟,问辨2分钟)。(4月21日)

5.评委合议,商定作品获奖等级。(4月21日)

6.获奖作品公示。(4月22日-4月25日)

二、表彰奖励:

1.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设特等奖1-2名,一等奖3-5名,二等奖5-7名、三等奖7-9名和优秀奖若干;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分设特等奖0-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5名和优秀奖若干。

2.团体总分计算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20 分。通过终审的未获奖作品每件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此类推至三等奖。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集体项目个人得分计算办法:


3.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实行团体总分名次排列。最高荣誉为流动杯——“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名列第一的学院。学校对团体总分名列第一至第五名的学院给予表彰。

三、本方案解释权归组委会办公室。



第七届“挑战杯”组委会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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